服务商入驻协议
您确认:您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KubeSphere Marketplace 服务商入驻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等相关协议的全部内容。其中限制或免除青云责任、对您的权利限制的条款以及其他可能对您的权益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我们可能以下划线或者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通过青云(定义见下文)相关业务部门 进行询问,青云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青云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任何后续操作。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您使用本服务的任何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的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及相关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及相关协议。
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青云有权依照您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采取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等措施,并有权追究您相关责任。
一、协议主体、生效及范围
1.1 本协议系选择入驻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定义见下文)成为其服务商(定义见下文)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实体(以下称“服务商”或“您”),与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经营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称“青云”)之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合约。
1.2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协议正文、附件,以及所有青云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业务规则、通知、公告等内容(以下统称为“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邮件确认、书面签署或其他青云认可的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您经过青云审核,成功开通 KubeSphere Marketplace 服务商账户即表示您与青云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您确认接受之时起,或自您使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之服务的行为发生之时起(以时间在先者为准)生效。
1.4 青云有权对本协议条款及相应的规则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青云至少会提前 30 个自然日进行通知。青云有权将以网站公告(网址:https://kubesphere.com.cn/)、邮件通知或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告知,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告知中会标明生效日期,相关变更生效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在变更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任何服务,同时与青云协商退出 KubeSphere Marketplace ,本协议终止;如您继续使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任何服务,则视为您对相关变更表示已充分阅读、理解、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
二、定义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2.1 KubeSphere Marketplace :指由青云搭建的 KubeSphere 云原生应用扩展市场(网址:https://kubesphere.com.cn/),KubeSphere Marketplace 服务商可通过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向用户推广、销售、提供自己的产品。 青云将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平台名称、网址及其他展示要素,并通过公告、邮件及其他有效方式通知服务商及用户。该等调整不会影响青云与服务商、服务商与用户、青云与用户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
2.2 KubeSphere Marketplace 服务商:指接入并通过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向用户销售产品/服务或者实际提供产品/服务的独立软件开发商(Independent software vendor, ISV)或个人开发者,简称“服务商”或“您”。
2.3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用户:指通过 KubeSphere Marketplace 购买、使用服务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简称“用户”。
2.4 KubeSphere Marketplace 产品:指 KubeSphere Marketplace 服务商独立开发或者依法获得相关权利人授权,通过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向用户提供的各种构建在 KubeSphere LuBan 之上、用以扩展并增强 KubeSphere 产品能力、进一步满足企业各类型业务需求的 KubeSphere 扩展组件或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统称为“产品”。KubeSphere Marketplace 产品包括青云自营、代销及服务商自销产品;对于青云自营产品,青云同时对用户承担服务商应对用户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利。
2.5 青云自营产品:青云通过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向用户提供的,由青云独立开发的应用产品和服务。
2.6 青云代销产品:青云取得相关权利人授权,通过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向用户提供的应用产品和服务。
2.7 服务商自销产品:服务商通过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向用户提供的,由服务商独立开发的应用产品和服务。
2.8 产品费用:指用户为购买、使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内的产品,而依照 KubeSphere Marketplace 规则支付的费用。
2.9 平台费用:指青云作为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所有者及运营方,向入驻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服务商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服务费等。
2.10 中国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港澳台除外)的现行及将来颁布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不包括冲突法)。
三、服务商入驻
3.1 服务商应当首先注册并获得 KubeSphere Cloud 云原生应用服务网站(https://kubesphere.cloud/)账户,成为 KubeSphere Cloud 用户,遵守《KubeSphere Cloud 服务条款》、《KubeSphere Cloud 隐私政策》等全部协议约定;并通过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网站(网址:https://kubesphere.com.cn/),按照青云发布的入驻流程或指示,通过在线点击或青云指定的其他方式提交 KubeSphere Marketplace 服务商入驻申请。
3.2 服务商在提交入驻申请的同时,应当提供青云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企业资质文件、产品信息及其他必要资料等。
3.3 在服务商申请入驻时,及成功入驻后,青云均有权随时要求服务商补充新的资料,完善相关信息。
3.4 服务商的信息或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在一周内书面通知青云,同时进行相应的预留信息和资料变更。
3.5 服务商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主体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服务商需要向青云提供真实的个人或企业身份信息,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3.6 服务商承诺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等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并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3.7 服务商的入驻申请通过后,即成为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服务商,可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开展以下活动:
3.7.1 搭建虚拟经营场所(暂称“商店”,场所名称的调整不影响本协议效力)或者通过建立链接的方式,向用户发布、售卖或提供产品;
3.7.2 自主决定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上架的产品的种类、功能及定价等;
3.7.3 发布产品的功能特性、适用场景、售后服务等产品介绍信息;
3.7.4 通过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交易系统与用户完成交易,为用户有偿或无偿提供产品;
3.7.5 其他经青云许可开展的活动。
3.8 服务商上传产品后,需要接受青云的技术相关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发布。
3.9 无论青云与服务商双方因何原因终止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主动退出 KubeSphere Marketplace 、服务商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被终止合作等),青云均有权关闭服务商商店,服务商对在商店关闭前已经发生的交易,仍应履行相应的义务,直至交易完成或向该用户提供合理的补偿。
3.10 服务商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出售或提供产品及服务时,就该等产品/服务涉及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由服务商独立承担,服务商应直接面对用户履行该等义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应用、提供使用许可、服务、安装调试、培训答疑、售后支持等,该等义务、责任应体现在服务商与用户单独签署的协议或在提供相应产品/服务时发布的相应产品/服务描述、规则、规定等;但基于产品销售模式导致青云在适用法律项下须承担或先行承担相应责任的除外。
3.11 如果服务商所从事的经营类型属于需要获得许可或审批的,或者服务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方式需要特殊的业务资质的,服务商应自行负责所需的一切许可、资质或其他文件,以保证其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上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平台服务及平台费用
4.1 青云为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包括:产品的展示、信息的发布、在线交易流程的自助管理平台、商业推广等(该等服务的具体上线时间将由青云决定);以及为上述服务提供相应的网络环境及技术支持;对服务商的平台行为实施符合平台管理规定的监督和管理等。青云向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内容,以网站上的相关服务介绍的页面展示或向服务商实际提供的为准。
4.2 青云有权就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现有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或者将来新增的服务,向服务商收取平台费用。平台费用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4.2.1 平台服务费:青云基于其为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有权向服务商收取一定金额的平台服务费用。平台服务费可以是固定数额,也可以按服务商提供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
4.2.2 其他将来可能新增或调整的平台费用种类。
4.3 平台费用的具体收费项目、收取标准、付款及结算方式请查看《平台服务费规则及结算方式》。或者由服务商与青云另行签署线下协议确定。
4.4 本协议有效期内,青云有权根据市场条件等,调整其平台费用的收取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收取、收费种类、收取对象、计费方式、缴纳周期、缴纳比例。
4.4.1 青云将至少在新收费规则生效日期前 30 天通过网站公告、邮件通知等形式提前通知服务商最新的收费规则,通知注明生效期限,服务商有权以书面异议方式拒绝接受,但降价类调整不受此条限制;
4.4.2 服务商拒绝接受前述收费规则调整的,应在调整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任何服务,同时与青云协商退出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终止与青云的合作;服务商未提出异议且继续使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任何服务的,视为服务商完全接受收费规则调整并同意遵照执行。
4.5 就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内代销产品,青云有权向用户收取服务商所提供产品的销售款项:
4.5.1 就代销产品,用户购买服务商提供的产品的费用统一支付至青云系统收款账户,青云将按照双方签署的线下协议中的结算约定向服务商进行定期结算;同时,青云有权在可结算费用中扣除平台费用、用户退款、代扣税费等费用(若有);
4.5.2 服务商认可,结算数据以青云后台记录的交易数据为准;
4.5.3 服务商应提供以其自身为真实用户的银行账户用于收款。服务商提供确定收款账户后不得擅自更改,如因擅自更改或账户失效导致的收款失败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4.5.4 服务商向用户提供产品后,发生用户退款的,退款金额将在青云同服务商最近一次结算中扣除,如服务商最近一次的结算金额不足以抵扣退款金额,服务商须在两个月内补足差额;
4.5.5 服务商如违反本协议或相关规则的约定,或遭遇卖家投诉的,青云有权暂停结算费用,直至服务商纠正其违约行为,或妥善处理完毕其与用户之间的纠纷;
4.5.6 因服务商的违约行为而导致青云遭受损失,青云在扣除服务商全部保证金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有权从服务商的可得结算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赔付款项,仍不足以抵偿青云损失的,服务商还应当在两个月内另行支付完毕。
4.6 就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内服务商自销产品,服务商应按照《平台服务费规则及结算方式》所示文档中说明的收费项目、比例和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4.7 发票与缴税
4.7.1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内代销产品,服务商应按照双方签署的线下协议中的约定,按照其提供给青云的供应价格向青云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7.2 服务商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如涉及青云代扣代缴的,青云有权要求服务商缴纳相应的代扣代缴税款。
五、服务商的权利义务
5.1 服务商应服从青云的管理与指导,遵守并执行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规则。服务商与青云就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业务合作事宜,签订其他书面协议、备忘录或相关文件的,服务商同时应遵守上述文件的相关约定。
5.2 服务商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合法的产品,保证产品功能及服务质量与产品介绍相一致,并应独立承担产品的全部技术支持、售前及售后服务等。
5.3 服务商应严格执行国家在互联网、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证给用户提供产品及服务符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服务商承诺服务商及其提供的产品均符合下列规定:
5.3.1 服务商保证所提供产品是其合法取得、权利清晰无争议,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并可授权第三方使用;若涉及开源软件,应严格遵守开源软件相关授权规定;
5.3.2 不得含有任何类型的恶意计算机程序、病毒、系统漏洞;
5.3.3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其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
5.3.4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其他服务商的产品的销售/提供或正常运行;
5.3.5 不得含有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或权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不得利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销售/提供或推广任何中国法律所禁止或限制销售的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侵权产品、服务;
5.3.6 不得为他人实施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提供任何便利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设置 URL、BANNER 链接等;
5.3.7 不得传播任何违法违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淫秽、色情、暴力、欺诈、诽谤、恐吓或骚扰、赌博、封建、迷信等的内容;
5.3.8 不得通过 KubeSphere Marketplace 技术接口、产品或基于本协议项下合作获取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户数据)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目的,也不得非法获取用户信息获取不当利益;
5.3.9 不得存在其他任何违反任何中国法律的情况。
5.4 服务商承诺其产品安全、稳定、合法,并承担以下用户服务:
5.4.1 向用户详细、准确、全面的说明产品的使用条件、适用范围、收费标准等与产品有关的情况和注意事项;
5.4.2 向用户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提供服务的方式包括电话支持、邮件支持、在线支持等;
5.4.3 用户使用产品遇到疑问、障碍或者产品不可用时,服务商应在 24 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或替代方法;
5.4.4 及时处理用户咨询和投诉。如有用户直接向青云投诉的,青云将引导至服务商解决。但为了维护用户权益,服务商授权青云协助服务商解决用户纠纷,对于服务商和用户未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情况,青云有权自行判断服务商是否为用户提供了优质、合理、安全的服务;若青云认为服务商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的,青云有权采取向用户退款、补偿等措施,相关费用由服务商承担,对此服务商予以同意和接受;
5.4.5 承担服务商向用户承诺的其他服务项目。
5.5 服务商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信息及购买记录等),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服务商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除法律或有法律赋予权限的政府部门要求或用户同意等合理原因外,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任何他人公开、透露用户数据。
5.6 服务商可与用户自行约定产品退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在产品介绍页面说明或承诺的退款规则,或服务商与用户私下沟通确定的),并按照服务商自己的承诺提供退款服务。如用户根据退款规则或适用法律规定向青云要求退款的,退款金额将在服务商应结算费用中抵扣;如果服务商没有任何应结算费用的,则青云有权选择向服务商追偿或者在次月结算款中抵扣。无论因何原因导致用户退款的,青云已经收取的平台费用均不予退回。
5.7 服务商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服务商是青云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也不得使他人误以为服务商获得青云的认可或推荐。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5.8 在服务商已经就其出售/提供的产品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已与青云结算费用的情况下,服务商因任何原因退出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或终止提供服务的,应当依照青云的要求进行退出结算和开展善后工作。服务商应当本着维护用户权益的原则,对已经购买产品的用户继续提供应用或服务直至完成交易,或向该用户提供合理的补偿。如果服务商不能提供合理补偿或与用户达成善后处置方案的,则青云有权为用户提供补偿,此时补偿费用应由服务商承担,青云有权从结算费用中扣除。
5.9 因服务商、产品或任何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处罚、诉讼等事项,其责任应由服务商独立承担,并且服务商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使青云免责,若给青云造成损失的或青云先行承担责任或损失的,服务商应当赔偿青云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青云正常运营可预期的收入,或者被要求赔偿给第三方具体金额等其他损失。
5.10 服务商是其出售/提供产品的责任主体。青云声明不对服务商出售/提供的产品所涉及的赔偿和其他责任负责,但基于产品销售模式导致青云在适用法律项下须承担或先行承担相应责任的除外。 如发生任何投诉或纠纷,青云作为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运营方,为维护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秩序,有权根据投诉人的要求或者在青云认为适当的时机介入处理。青云在处理与服务商有关的投诉、纠纷时,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水平标准对服务商和投诉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并依据材料作出判断依照本协议约定对服务商采取相应措施。 青云不保证青云的判断和处理结果绝对准确,服务商如果对青云处理结果不服应当就纠纷寻求司法救济等其他途径解决,但服务商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并不中止青云采取的措施。服务商理解并同意,如因服务商或投诉人提交的材料导致青云判断错误造成损失的,由服务商自行向受益人索赔。
六、青云的权利义务
6.1 青云应保证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正常运营,并向服务商提供平台操作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服务商熟练使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6.2 青云有权根据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管理规范审核服务商提交的产品,如果青云认为服务商提交的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者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管理规范的,青云有权拒绝该产品上架或者要求该产品下架。
6.3 青云有权对服务商进行管理和指导,并依据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管理规范的规定对服务商进行考核并做出相应处理。
6.4 青云有权根据自身运营策略制定和调整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管理规范,修订后的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管理规范将按照本协议约定方式通知服务商,服务商应当予以遵守。
6.5 若青云自行发现或根据相关部门的信息、权利人、用户等的投诉等,发现服务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或相关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管理规范的,青云有权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并随时单方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
6.5.1 如有用户或相关权利人直接向青云投诉的,青云将首先引导至服务商解决,服务商应快速响应并妥善处理投诉问题;
6.5.2 要求服务商立即更换、修改产品及/或相关信息内容;
6.5.3 删除、屏蔽相关内容或断开链接等;
6.5.4 对涉嫌违约产品限制销售或直接下架;
6.5.5 视情况扣除服务商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和应结算费用;
6.5.6 限制、中止服务商使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或功能;
6.5.7 终止服务商使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取消其服务商资格,终止本协议;
6.5.8 追究服务商的法律责任;
6.5.9 其他根据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管理规范采取的处理措施。
6.6 若青云按照本协议约定对服务商或服务商的产品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作,对涉嫌违规产品下架等),青云已经收取的平台费用将不予退回。
6.7 青云有权为配合权利人、用户投诉,或为满足主管机关要求,根据权利人、用户或主管机关要求提供服务商的主体资料等必要信息。
6.8 若青云按照本协议约定对服务商或服务商的产品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所引起的纠纷、责任、赔偿等(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下架影响用户使用等)一概由服务商自行负责。若造成青云或他人损失的,服务商也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保证金
7.1 保证金是指服务商入驻 KubeSphere Marketplace 时,根据青云的要求所缴纳的一定金额的款项,用以作为该服务商在合作期内,将遵守本协议及规则的相关约定,为用户提供诚实守信的服务的担保。
7.1.1 若服务商违反本协议或者相关规则的,青云有权扣除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的,青云有权从待结算费用中直接扣除直至足额弥补已经产生的损失,此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青云基于服务商提供的产品已经或应该向用户、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7.1.2 若保证金金额不足时,服务商应当根据青云的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及时补足;
7.1.3 若服务商在合作期限内未有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的情形,无尚未解决的纠纷或者投诉,在双方合作终止三个月后,且青云在收到服务商退回的保证金收据等凭证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服务商。若服务商无法退还青云开具的收据等凭证,青云有权拒绝退还保证金。
7.2 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付款方式请查看《保证金规则及缴纳方式》。
7.3 青云有权根据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以网站公告、邮件告知等形式通知服务商调整保证金金额。
八、知识产权
8.1 双方单独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均仍归各方单独享有,并不会因为双方签订或者履行本协议而转归对方享有,或者转归双方共同享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另一方的商标和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之目的。
8.2 KubeSphere Marketplace 运营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青云单方所有。KubeSphere Marketplace 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户的使用数据、用户的付费数据等。未经青云事先书面同意,服务商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缓存、保存、使用或向他人披露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
8.3 服务商保证独立开发、运营产品,或已经获得相关权利人授权有权通过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向用户宣传、推广、销售、提供产品。服务商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保证青云依照本协议约定为服务商产品提供交易平台等服务及用户使用产品,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无需另行征得第三方的许可或支付任何费用。
九、保密义务
9.1 保密资料:指由协议一方持有的与其业务、经营、技术及权利等事项相关的,专有且非公开的信息、资讯、数据、资料。 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一方的营业秘密,商务机密,与技术有关的知识及信息、创意、设想、方案,提供的物品或厂商资料,用户资料,人事资料,商业计划,促销及行销活动,财务状况及其它商务活动等。 保密资料呈现之形式及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口头、文件、磁盘、磁盘片、光盘片、电子邮件、电磁纪录、报告、文字往来、录音带、录像带、笔记、图纸、模型、规格说明、汇编文件、计算机程序及其它媒体。
9.2 双方了解并承诺,披露方提供、披露的保密资料或接受方因进行合作所知悉、持有的披露方的保密资料,均仅供为本协议目的使用。除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接受方不得为任何其它目的或用途,直接或间接披露、复制、编排、修改、利用、应用、开发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使用保密资料。不论因何种原因,接受方不得以反向工程、解码或分解披露方的原型、软件等。
9.3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双方就履行本协议而进行的任何协商、讨论或谈判、任何拟定之安排或协议,任何正在协商、谈判中的经营或运作计划,或与前述协商、讨论、谈判、安排或协议相关的任何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并依本协议规定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提供或披露给媒体、公众或任何第三人。
9.4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的,相关信息或资料不被视为保密资料:
9.4.1 该信息或资料已经属于公知领域或常识;
9.4.2 接受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
9.4.3 该信息由接受方不使用或不参考任何秘密信息而独立获得或开发;
9.4.4 接受方在披露方向其披露之前已经通过合法的渠道或方式持有的信息或资料;
9.4.5 接受方循合法方式自其他有权提供或披露资料或信息之第三人处取得或知悉之资料或信息,且该第三人未附任何保密义务;
9.4.6 其他依照双方约定无须保密的情况。
9.5 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
十、青云的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
10.1 KubeSphere Marketplace 是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青云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中立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商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出售/提供的产品由服务商自行提供、运营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青云不参与服务商的产品的开发、运营等,青云也不会对服务商产品的代码和数据等任何内容进行修改、编辑或整理等。
10.2 因服务商的产品或相关内容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等,或因服务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服务商独立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与青云无关。如侵害到青云或他人权益的,服务商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青云或他人的一切损失。但基于产品销售模式导致青云在适用法律项下须承担或先行承担相应责任的除外。
10.3 青云将在现有技术上维护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各项活动能正常开展。但服务商理解并同意:
10.3.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青云可能会变更、中断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但青云将尽合理范围内的最大努力,通知服务商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少由此造成的影响;
10.3.2 青云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网络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青云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10.4 服务商理解并同意,其应对提交至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所有资料、数据或信息,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的真实性、所包含所有权利的合法性等。青云没有责任和义务对于发布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上的任何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效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10.4.1 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出现以下情况,否则,青云没有义务对服务商的信息数据、产品信息,以及与其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上所进行的操作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1)青云有合理的理由认为特定服务商的具体操作事项可能存在重大违法或违约情形;
(2)青云有合理的理由认为特定服务商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上的行为涉嫌违法或不当。
10.4.2 无论青云审核或不审核这些资料、数据或信息,均不会导致青云将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通知
11.1 青云可能会以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服务商注册的帐号的管理系统内发送站内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服务商送达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管理规范或其他关于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送达,服务商应当予以遵守。
11.2 由于服务商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内容,或服务商提供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错误、无效等原因,导致服务商未收到相关信息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11.3 若服务商有事项需要通知青云的,应当通过青云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途径书面通知青云。
十二、违约责任
12.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之约定的(以下简称“违约方”),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在指定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
12.2 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非违约方因违约方行为产生的全部损失。
12.2.1 若青云违约的,青云的赔偿责任以当年双方合作期间收取的该次具体业务平台费用为上限;
12.2.2 若服务商违约的,青云有权根据服务商违约情节依照本协议约定采取措施直至终止本协议外,还有权要求服务商支付【5】万元违约金或者支付双方合作期间产生的平台费用的总额作为违约金,两者以高者为准;
12.2.3 双方均违约的,应根据各方的违约情况,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2.3 服务商因违反本协议约定所引起的纠纷、责任等一概由服务商负责,造成青云或他人损失的,服务商也应予以赔偿。青云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服务商提供服务,直至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项下合作,且无须征得服务商的同意或予以提前通知,服务商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下架、相关数据清空、应结算费用作为违约金而归青云所有等),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12.4 双方同意,若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管理规范对违约责任另有规定的,以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管理规范的规定为准。
十三、协议终止
13.1 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终止:
13.1.1 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提前终止本协议;
13.1.2 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合作期限,且合作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约;
13.1.3 妨碍本协议执行的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天以上,任何一方均可提前 10 天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相对方终止本协议;
13.1.4 青云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策略的调整,提前【30】个自然日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服务商终止合作。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
13.1.5 服务商有权提前【30】个自然日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青云终止合作,但是服务商须按照本协议约定充分保护用户权益,依照用户购买时的产品承诺为用户继续提供产品和服务,直至产品的服务期限届满;
13.1.6 中国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其他终止的情形;
13.1.7 由于服务商违反本协议约定,青云依约终止与服务商的合作后,如服务商后续再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使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青云有权直接单方面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
13.2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服务商下架部分或全部产品,或服务商退出 KubeSphere Marketplace 的,服务商均应当本着维护用户权益的原则,自行合理合法处理好与用户、权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提供产品及售后服务、退回费用、赔偿损失等)。若服务商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妥善处理的,青云有权根据自主判断将服务商的应收款项或服务商缴纳的平台费用等用于赔偿用户、权利人的损失。 如果服务商的应收款项、平台费用等不足以支付的,则青云有权自主决定以自有资金为用户、权利人提供补偿,青云支付的补偿费用应由服务商承担。服务商应当在青云向用户、权利人支付补偿费用后 5 个工作日内向青云支付相应费用。
13.3 无论本协议或 KubeSphere Marketplace 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服务商应自行处理好关于数据等信息的备份转移、费用结算以及与用户之间的关系等相关事项。服务商应当依法保护用户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用户权益。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结算等。
十四、其他
14.1 本协议长期有效。本协议自您确认接受之时起,或自您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务时(以时间在先者为准)生效,至本协议约定情形出现时终止。
14.2 本协议构成《KubeSphere Cloud 服务条款》的组成部分,服务商及用户在使用 KubeSphere Marketplace 服务过程中,同时应遵守《KubeSphere Cloud 服务条款》、《KubeSphere Cloud 隐私政策》等全部协议规定。
14.3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他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具体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14.4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14.5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国法律。
14.6 若双方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在 60 个自然日内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可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北京互联网法院管辖。